申命记 第18章 - 中文和合本(简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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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人之业 
1
“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;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
2
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;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,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。
3
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:凡献牛或羊为祭的,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。
4
初收的五谷、新酒和油,并初剪的羊毛,也要给他;
5
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,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,事奉。
6
“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,若从那里出来,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
7
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,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。
8
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,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。”
勿从异邦恶俗 
9
“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,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,你不可学着行。
10
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观兆的、用法术的、行邪术的、
11
用迷术的、交鬼的、行巫术的、过阴的。
12
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;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,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。
13
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”
14
“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,至于你,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。
许以兴起先知 
15
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,像我,你们要听从他。
16
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神一切的话,说:‘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,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’
17
耶和华就对我说:‘他们所说的是。
18
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,像你。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;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。
19
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,我必讨谁的罪。
待假先知之例 
20
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,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,那先知就必治死。’
21
你心里若说:‘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,我们怎能知道呢?’
22
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,所说的若不成就,也无效验,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,是那先知擅自说的,你不要怕他。”

箴言選讀

箴言 24:19
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,也不要嫉妒惡人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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