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记 第21章 - 中文和合本(简体)
- 宣律例首论待仆
- 1
- “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:
- 2
-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,他必服事你六年;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出去。
- 3
- 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;他若有妻,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。
- 4
-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,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,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,他要独自出去。
- 5
- 倘或奴仆明说:‘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,不愿意自由出去。’
- 6
-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(或作:神;下同)那里,又要带他到门前,靠近门框,用锥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永远服事主人。
- 7
- “人若卖女儿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。
- 8
- 主人选定他归自己,若不喜欢他,就要许他赎身;主人既然用诡诈待他,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。
- 9
- 主人若选定他给自己的儿子,就当待他如同女儿。
- 10
- 若另娶一个,那女子的吃食、衣服,并好合的事,仍不可减少。
- 11
- 若不向他行这三样,他就可以不用钱赎,白白地出去。”
- 杀人之例
- 12
- “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- 13
- 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,乃是神交在他手中,我就设下一个地方,他可以往那里逃跑。
- 14
-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,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,也当捉去把他治死。
- 15
- “打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- 16
- “拐带人口,或是把人卖了,或是留在他手下,必要把他治死。
- 17
- “咒骂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- 18
- “人若彼此相争,这个用石头或是拳头打那个,尚且不至于死,不过躺卧在床,
- 19
- 若再能起来扶杖而出,那打他的可算无罪;但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,并要将他全然医好。
- 20
- “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,立时死在他的手下,他必要受刑。
- 21
- 若过一两天才死,就可以不受刑,因为是用钱买的。
- 22
- “人若彼此争斗,伤害有孕的妇人,甚至坠胎,随后却无别害,那伤害他的,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,照审判官所断的,受罚。
- 23
- 若有别害,就要以命偿命,
- 24
- 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,
- 25
- 以烙还烙,以伤还伤,以打还打。
- 26
- “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,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。
- 27
- 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牙,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。”
- 28
- “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,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,却不可吃他的肉;牛的主人可算无罪。
- 29
-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,有人报告了牛主,他竟不把牛拴着,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,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,牛主也必治死。
- 30
- 若罚他赎命的价银,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。
- 31
- 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,必照这例办理。
- 32
- 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,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,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。
- 33
- “人若敞着井口,或挖井不遮盖,有牛或驴掉在里头,
- 34
- 井主要拿钱赔还本主人,死牲畜要归自己。
- 35
- “这人的牛若伤了那人的牛,以至于死,他们要卖了活牛,平分价值,也要平分死牛。
- 36
- 人若知道这牛素来是触人的,主人竟不把牛拴着,他必要以牛还牛,死牛要归自己。”
箴言選讀
箴言 24: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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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無故作見證陷害鄰舍,也不可用嘴欺騙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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