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minalism 惟名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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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minalism 惟名論 這是指中世紀末期一個哲學思潮。

起初,那是指一種特別的探求︰到底哪一種實體是「普遍觀念」都擁有的呢?假如我們說某一種或某類別的東西,它們本身或其普遍觀念是否真實的〔real;這是實名論者(Realist)的立場,得自柏拉圖主義(Platonism 柏拉圖主義)*的發展〕呢?抑或一切皆從因襲而來,或只具一名稱(nomen),離開了個人就沒有真實的存在?

雖然所有中世紀神學家都承認,人只能透過信心才能明白神的啟示(Revelation 啟示)*,但是用信心(Faith 信心)*去接納啟示之前,總有某種基本的理性功能,去把神學的睿見組織起來,這種理性功能的價值是什麼呢?那就人言人殊了(參Faith and Reason 信心與理性*)。較古的奧古斯丁(Augustine 奧古斯丁)*或方濟會(Franciscan Order 方濟會)*的傳統重視信心,視之為人願意接納神所要啟示的;而多馬(Thomism and Neo-Thomism 多馬主義和新多馬主義)*及道明會(Dominic and the Dominicans 道明與道明會)*的傳統,則較重視理性整理神學睿見的能力,認為這才足以回應神聖的理性。從這角度觀之,惟名論可說是不同形式的意志論(參Will 意志*)。惟名論的精意,不在乎運用普遍觀念來肯定它們沒有獨立的存在實體,乃在乎肯定神一切的作為,而不問其實在的證據。

這在個人救恩(Salvation 救恩)*上特別是如此。雖然所有神學家都肯定聖禮 的恩典(Sacrament 聖禮* Grace 恩典*),但明顯地,我們若沒有更初步的恩典去預備人接受聖禮,聖禮恩典就沒有什麼意思了。不過,我們愈重視這種奧古斯丁式的先在恩典,就愈不需要聖禮,甚至是施行聖禮的教會(Church 教會)*。預恩並不在聖禮本身,而是在人奧祕地(參Mystical Theology 神修神學*)及道德地「盡己之所能」,亦即是在人的行為中〔參功德(Merit 功德或善功)*;另參Augustinianism 奧古斯丁主義*;Jesuit Theology 耶穌會神學*;William of Ockham 俄坎的威廉*〕。

到了中世紀末,這兩條路線漸漸極化了。人愈覺得多馬主義太惟理,方濟會的反應就愈極端。人愈來愈看神的恩典是任意的。雖然人仍用因與果的語言,但含義卻不一樣了,它和現代人所了解的,近乎統計的含義,或從觀察得到的恆常性較接近。從這角度而言,惟名論可說助長了改教(Reformation Theology 改教運動的神學)*前期的懷疑主義;毌怪乎中世紀晚期的奧古斯丁主義者,如Gregory of Rimini 黑米尼的貴格利*和Bradwardine, Thomas 布拉得瓦丁*,均稱惟名論有Pelagianism 伯拉糾主義*的精神了。

改教運動對惟名論的了解是完全反面的,有些人甚至稱之為適合主義。路德(Luther, Martin 馬丁路德})*稱自己為惟名論者,但他同時提及惟名論臆測之愚蠢;他這樣稱呼自己,可能是他欣賞惟名論把當時神學界盛行的臆度特性顯露出來,而且他自己也肯定惟名論是沒有什麼實質貢獻的。

加爾文(Calvin, John 加爾文)*拒絕臆度神的目的,亦應作如是觀(參《基督教要義》,文藝, I. ii.2; x.2; III.ii.6);這倒不是說改教家重投多馬主義的理性懷抱,只表示基督教信仰的歷史特性,正取代這兩條哲學的路線,這一點在改教家(參Reformed Theology 改革宗神學*)對盟約(Covenant 盟約)*的教導尤為明顯。神的因果關係不能再從理性去解釋,只能從立約的關係去解釋;神是被自己的應許之言所約束。

更正教對神使人重生(Regeneration 重生)*的神祕工作素感興趣,現在亦能看人之行動有其地位;就此而言,這也可說是適合主義的復興;這正是荷蘭神學家赫曼.巴文克(Bavinck, Herman 赫曼.巴文克)*的觀點。

另參︰比爾(Biel, Gabriel 比爾)。

 

參考書目

E. Gilson, History of Christian Philosophy in the Middle Ages(London, 1955); E. A. Moody, Truth and Consequence in Medieval Logic(Amsterdam, 1953); H. Oberman, The Harvest of Medieval Theology; Gabriel Biel and Late Medieval Nominalism(Grand Rapids, MI, 21967); P. Vignaux, Le Nominalisme au XIVe sie&cle(Montreal, 1948).

D.C.D.

箴言選讀

箴言 19:16
謹守誡命的,保全生命;輕忽己路的,必致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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